2015年9月18日 星期五

[記食]阿角紅燒肉。大隱於市的真功夫



近年朋友與我聚餐大抵西式餐館為多;不外乎因為冷氣燈光氣氛佳,一人一盤也吃得優雅,華麗或復古的裝潢,拍照打卡也合適。不知怎麼的,每隔幾月,肚裡的食蟲忍不住饞聲四起,磨的我非得去市場打打牙祭,不顧形象,揮著大汗和滿脖子油膩大快朵頤,才算解了癮。 說起市場美食,怎能不提切仔麵店?


幾些年朋友分享與我這大隱隱於市的小店,從此成了心頭之好。老闆早上七八點,在已過一甲子的市場攤販賣麵,不外乎乾拌麵,什錦麵,餛飩湯等等,麵體通黃,彈力十足,是隔壁現拉油麵直送過來的,拌上一點油蔥酥,淋上店家特製的甜辣醬,希哩呼嚕一碗正好;現包黑豬肉的餛飩,個體偏小卻不馬虎,一碗十多個一口一粒,餡和餛飩皮的比例正好,渾不似某家連鎖店的餛飩,皮揉的好大一個裏頭卻沒幾口餡,入口軟爛活似煮太久的衛生紙包。 但說來說去,這麵店中小菜才是一絕。


在台北早餐配紅燒肉聚合在大稻埕一帶,這家老闆可說是集炸紅燒肉之巔,在人來人往的路口起了個大油鍋。第一代的老阿嬤負責鎮守鍋爐,從醃肉拌料炸製到起鍋都一手包辦;肉未起鍋,坐在騎樓下的食客早已忍不住開始叫菜,而外面還排了好長一條外賣人龍,一人一條很快分畢,阿嬤還得搶下幾條才能分給內用客人。第二代老闆不多話,永遠默默煮麵,和他點什麼菜他總虛應一聲,默默記在心底;時不時地走過,送上幾塊切好的紅燒肉,或問乾麵要不要加湯,頗有隱身鬧事俠客之魄。轉回來說,這紅燒肉炸得好並不簡單,光是肉品就分作三層肉,二層肉,前腿肉,排腩和松阪肉,或偏瘦偏肥偏軟嫩偏有嚼勁的,滋味各有不同;炸製的時間火候當然也成學問,不同種肉是不能一起炸的。其中最厲害的當屬「小不點兒」,一粒就只兩指圈起大小,又Q又香;我問了多次老闆這當屬豬的那個部位,阿嬤試圖解釋了幾次(藏在豬阪油裡面那一塊啊,摸一摸就有了)後,乾脆挑起一塊塞給我讓我閉嘴,說是有錢也買不到的。每每趁著清晨去吃,好多種類的肉都還沒炸好,晚到又只能向隅,但是吃麵配個湯,切點其他小菜(白切花枝也是極好),倒也舒坦不油膩。


市場美食多,早上帶小狗去買紅燒肉,清早七點多,紅燒肉才剛準備。和老闆要了幾種肉後,我便先帶狗去市場晃晃。市場底靠巷口有一家自製紅茶冰,茶味極濃,大冰桶撈起來的紅茶還浮著幾許碎冰,合著淡淡的決明子香,加鮮奶一大杯也只22元。還有幾家賣熟食的,一家專賣素的豆乾百頁,豆乾孔都吸飽了滷湯,也是極品。東買買西買買,回到紅燒肉攤前老闆還在忙碌;老阿嬤在旁備料,看著狗仔對她燦笑流口水,連忙塞了一塊紅燒肉給我,我趁著肉汁還沒燙手趕忙一秒塞進口中;老媽嗎一看紅燒肉怎麼給我吃掉了,回頭又給我一塊(依然當場解決)。老阿嬤憋了半天受不了,偷偷夾了一大塊前腿肉,切了好大一塊,塞到小狗口中;小狗嚼也不嚼,咕咚一聲,一塊肉就這樣去了。老媽嗎再接再厲,連切了四五塊往狗嘴裡送,每塊都足足半個手掌大,一公分厚,小狗吃的不亦樂乎,口水滴濕了胸前的白毛。 市場小食大抵搬不上檯面,很少有人專門跑一趟吃食。但是媽媽買完菜順手帶條紅燒肉,客人來訪掏幾塊錢叫小孩子去切盤雞,或天氣熱了買點涼拌小菜;這些細細碎碎的小食撐起了主婦們的飯桌,也撐起了我們的童年。


2015年9月16日 星期三

[記食] 吃粽.癡粽

連假前單位的長官請大家吃粽子。滿串滿串的粽子躺在休息室的桌上,碧綠可口;說是請媽媽特地從南部包上來的口味,給在工作崗位的大家吃個氣氛好過年。我們一夥年輕的早就迫不及待上前大開殺戒,甫一剝開粽葉的清香撲鼻,米心晶瑩又帶點透綠;稍稍黏牙,中間的豬肉塊和蝦米躲在角落,襯著米粒和花生,是個絕佳配角。我們年輕的吃著歡喜,管他是南部粽北部粽,有個現成的便是好粽。

席間,p突然有感而發的說:下次請大家吃吃看我家的粽子。p是客家人,他家的粽子要經過滷製豬肉,乾米泡著滷汁再炒半乾;每次一包都還要找個大蒸籠連煮數小時。T坐在我旁邊,嘴巴上還掛著半截粽子呢,聽了也含含糊糊的表示「我阿嬤包的粽子也不一樣。現在老了不上市場,還得找熟識的豬攤幫忙切肉,再配上老家的菜圃,才能包出像樣的粽子」

媽的粽子則是師承夫家。奶奶小時候是福州當地的富貴人家,從小吃遍三珍海味。福州閩南的粽子最為耗工,粽葉在三五天前便先得混著豬油煮過再瀝乾;上好的圓糯米和長糯米要分別先洗再吹至全乾,再和腌豬肉的醬汁拌在一起。醬汁還限定要東門市場老牌的那家醬油膏,其他味道不對。豬肉要選上等花腩,去皮留下扳脂精華再一分為8公分長段;香菇滷汁也不能省略,要頂級花菇才好。媽的粽子耗時,前後準備三五天時間,等真的要包的當天一早起來拌勻備料,先把粽葉折個碗口,塞上一點糯米當底,再依序擺上肥豬肉,栗子,鹹蛋黃和香菇,最後鋪上一層薄薄的米再用棉線捆緊成長方條。我小時候好事跟在旁邊幫倒忙,邊綁生米邊露,我的那棵就只見料不見飯了。通通綑好後下鍋連煮三小時再悶,直到豬板油早已吃入米心,各個米粒熟爛,一剝開之下所有好料都黏得分不開了。大口挖下肥肉早已化開不見底,米粒又香又黏,按照現代人的觀點肯定是膽固醇爆表,年年襯著酷暑,灑著滿頭汗大口挖著粽子,端午才真的來了。




奶奶走後,媽總嫌著麻煩,家裡面才幾口人哪銷得了這麼多料。加上連年平面銷售盛行,各大飯店也紛紛推出湖州粽,養生粽,或是創意粽之流,朋友拜訪帶過來的吃一吃也就差不多了。但幾支名店的粽子,我和爸吃來吃去,這個豬肉選的不對,那個蛋黃祇有半顆,還有的美其名是粽子,實際上就是包起來的油飯,總是不對味。大家趁著新奇吃個趣味,到還是最想念家傳的那支粽子。我後來覺得這就是華人女性厲害的地方,一支一支粽子把遊子的心都包回母親的港灣;誰的粽子好不好吃不重要,媽媽包的才是最好吃的粽子。

姊前幾天打電話回來,劈頭就問媽今年有沒有包粽子。我們笑她怎地如此懶,去個唐人街買粽子還不會,姊一下子低落起來,吵著只要吃媽的粽子。媽笑說她體力還這麼好,等姊姊回來,管他春天冬天,肯定裹兩隻粽子給姐補一補;姊聽了也才笑出來,滿滿意意掛了電話,回頭吃她的喜瑞爾和能量棒去。倒是媽掛完電話靜默了一會,我怕她想念姊姊趕快給她講幾個笑話呼嚨過去。

其實,媽,你也不用太在意姊沒吃到粽子;我們有你常伴左右,必要時是我們的後盾,懦弱時當我們的推手,是不是你包的粽子,只要跟你一起吃,也就沒那麼重要的。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2015年9月15日 星期二

[記食] 新利福州菜館,嚐在嘴裡的是老一輩的鄉愁


爺爺奶奶都是福州人。小時候家裡打牙祭,除了去巷口那家川揚郁坊吃吃揚州菜,最多的便是在家裡吃奶奶的福州菜。福州菜是閩菜的大支,料理海鮮特別拿手;調味偏重甜酸,糟類也做得極好,現在大家想到福州菜都只提連鎖的福州傻瓜魚丸麵,簡直是大錯特錯。

奶奶傳下來幾個手路菜,首推便是肉燕。取肉麋與粉類捶打攪和風乾後製成肉紙,一名燕皮。肉紙薄如蟬翼,乾的時候輕輕一撥便碎成千萬粉末;製作時燕皮先噴水沾溼後以筷子包裹青蔥絞肉為餡,個頭僅十元硬幣大小,其後再以大火蒸製而成;吃的時候配以清肉湯,因漂浮形狀似燕尾得名,又稱燕餃。媽每次一做總三五百個之數,多了收起來丟冷凍庫,但我和姊總等不及配湯,燕餃才蒸好,就迫不及待的用筷子插食,一嘴一個剛剛好,媽才一回神肉燕早剩一半了,那等得及收冷凍庫。

另外一個我們小孩子喜歡的甜食,當屬芋泥。偶爾有朋友送的上好芋頭,媽就開始在廚房變魔術:芋頭趁熱蒸熟後,媽便招呼我們小孩子開始搗製芋泥。訣竅便是要趁熱用大鋼刀壓芋泥,邊壓邊拌入豬油及砂糖,我和姊姊邊壓邊吃,把邊邊角角的芋頭邊,不好壓碎的全挑起來吃掉,攪拌又不可過度以免出筋,媽每次都殺兩個芋頭,被我們姐妹處理好的芋泥也只剩一碗公的量。上乘的芋泥要做到光滑如緞,嚐進嘴裡甘甜如蜜;且上桌前還要以電鍋蒸熱,豬油的沸點高不易冒蒸氣,早期奶奶的客人貪吃,挖了一大口燙了嘴,從此之後芋泥每逢上桌,媽總千萬叮嚀「吃慢點,小心咬了舌頭!」。




偶爾打打牙祭,全家人上館子,爺爺奶奶也酷愛福州餐廳。台北做福州菜的地方不多,早些年僅西門町萬年大樓附近那家,最好吃的當屬紅糟炸鰻和腰花海蜇。福州人紅糟做得極好,選肥鰻切塊醃糟,點菜前才裹漿,炸的酥皮也是摻了紅糟汁,炸好整塊成長方大小,通體嫣紅,吃時還得蘸點蝦油味道才鮮,後來市場上出現的紅糟鰻是裹炸粉而非漿,不單是滋味相差甚多,咬下去魚的香味也不對,活像是過度烘烤又層層堆疊的酥餅皮,一咬就散,棄之也不可惜;另外腰花海蜇是我的最愛,鮮腰切花過油與發好的海蜇頭同炒,以蝦油,黑醋及白糖調味,起鍋前勾了欠再灑上酥脆的老油條一裹,海蜇彈牙,腰花軟嫩再加上老油條的酥脆,當年猶似巨胃少女的我,單就醬汁就可以扒三碗飯。海蜇頭處理不便,媽後來在家中將腰花海蜇加以改良,改以油條魚片也頗有一番情趣,我好幾位同學來家裡吃飯,也是猛舀醬汁拌飯不離手。我曾經想下輩子做個水母,不幸給人抓上了岸,我必定尖叫「請把我做成腰花海蜇!我最喜歡腰花海蜇了!!」




爺爺奶奶和福州餐廳的老闆是舊識,從前去餐廳老闆總多送一大鍋海鮮米粉。先取三點蟹,蛤蜊,青蚵,草蝦等海鮮慢熬成乳白湯底,加上粗米粉與福州魚丸同煮;其味之鮮,行家只取湯頭與米粉同食,其餘皆為佐湯底料。老闆來來回回,路過就加湯,偶爾還多送幾顆魚丸(奶奶最愛吃福州魚丸),連魚丸也是店家自製的。後來老闆與廚師分了家,奶奶再去西門町的舊店,喝了一口海鮮米粉就推開不吃了。「鮮味不對,這蟹冷凍過的」,我們從此只去新店吃飯。



老闆休息了幾年,後來在龍江路開了新店。我和爸爸前幾個月嘴饞得慌,揪了六七人便一同上館子。我們叫了紅糟羊肉,軟溜活草舖麵,笙子烘蛋,炸糟鰻,腰花海蜇,燕丸湯和海鮮米粉幾樣,分一分每人不過三四百元。轉頭環視店裡,週六正中午只做我們一桌生意。我低頭扒飯內心不禁一陣悲傷,這些年舶來食品盛行,隨便個豬雞牛鵝,灌上「熟成」「舒肥」「慢燉」「解構」這些新穎的詞,隨隨便便一餐起碼千元起跳,管他牛肉乾瘦如柴或豬肉硬澀塞牙縫,人潮仍然絡繹不絕。偶爾想吃中國菜又早被各種百貨公司連鎖飯店佔據,最糟的是各店拿手好菜也多有雷同,哪裡都有醉雞,宮保雞丁,乾煸四季豆,豬蹄膀之流。傳統老店敵不過年輕一代的行銷策略,漸漸神隱於時代洪流之中。我以後該上哪兒找福州菜呢?再製半成品的連鎖店能解的了我濃濃的中菜癮嗎?


2015年9月14日 星期一

[記食] ombre小酒館-大巧不工的心機之作。


小週末下班,時間尚早又渾身懶懶的提不起勁;腦中閃過幾日前讀到的ombre小酒館食評,興頭一起便拉著朋友嚐鮮。

近來台北小酒館興起,尤其自信義線開通以來,敦南安和一帶更如百家爭鳴;ombre隱身於鬧區,尋了地址彎了幾個小巷,赫然發現ombre座落於防火道盡頭,甚是幽靜獨特。門口幾經未雕琢的石階,還開了通道與輪椅先行,打第一眼印象已極好。

時近七點,朋友卻姍姍未齊。有人肚子餓了先要幾款開胃小點墊墊胃;首先一品墨西哥辣炒豬腳便使人眼睛一亮:德國豬腳切塊油炸再拌以墨西哥醃漬辣椒,豬腳帶筋,彈牙而不老柴,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墨西哥辣椒,原以為死辣膩口,一口咬下鹹酸鮮在口裡爆開,正好解了豬脂膩口,味蕾也活了過來。牛肉沙拉亦表現不俗,上好牛排現烤現切,配上滿滿一大盆生菜,翻攪中間亦夾有略烤過的杏鮑菇,最後以紅酒醋為底的醬汁一裹,生菜爽脆亦為入口大小,牛肉濃郁又有鮑菇平衡口感,三兩下便給解決見底了。




主菜表現更是精彩。紐約客牛排現煎上桌,老闆很心機地輔以三種佐料,分別是西班牙鹽岩,香料鹽及牛肉醬汁。先說這牛肉本身極好,五分熟的處理單吃已是極美味,牛肉醬汁更是一絕:M沾了一口興奮大叫「這牛肉醬汁真特別!」,細看肉汁早已熬成濃郁的褐色,原以為是紅酒醬汁之流,上面浮了幾朵胡椒粒,一嚐之下一股清新的薑汁直衝腦門,牛肉鮮香又隱隱和薑汁裹在一起,配上旁邊現烤蔬菜,嚐的簡直停不下口。另一款紅酒燉羊膝倒是中規中矩,但老闆又耍心機,將羊膝肉細細剝下,配上油漬番茄及馬芝瑞拉起司同食,只可惜了沈在盤底的紅酒醬汁,真該要一籃麵包抹個乾淨而後快哉。





餐後甜點早已七八分飽,但吃的興頭正起,偏要留點胃嚐嚐老闆特製的甜點。我一直都喜歡紅絲絨蛋糕;早些年以巧克力與酸化劑作用後的紅色蛋糕體得名,後來貪圖方便,很多店家都加了染劑。ombre的紅絲絨到是難得一見地以巧克力為底,配以恰到好處的奶油起司抹醬,特別順口。但最讓人驚喜的,莫過於「蜂鳥」這款蛋糕,蜂鳥亦是以奶油起司當底,但是蛋糕混了香蕉,鳳梨,核桃之流,一口咬下還有淡淡的肉桂香;朋友笑她是大雜燴,我倒認為是四海一家,混搭起來口感到意外搭配得宜,頗有新意。

一頓飯吃的賓主盡歡,放眼望去三三兩兩的食客桌上也都放著幾只酒杯;觥籌交錯之間,職場的煩惱,感情的困頓也就這樣隨著一口香甜的蛋糕給化開了去。ombre小酒館適合小酌,配菜到也毫不含糊,近年越來越多讓人欣喜的小店,倒又多了許多一舒脾胃的好去處呀。


2015年4月3日 星期五

[歌劇] Verdi- Don Carlo 唐卡洛


(Dmitri Hvorostovsky)

今晚紐約大都會歌劇院上演的是威爾第的《Don Carlo》,背景設定在西班牙。英俊的西班牙王子Carlo愛慕著即將許配給他的法國公主Elizabeth,兩人在樹林間第一次相遇,公主也對他一見傾心,兩人正互訴戀慕,公主的侍從卻出現,宣告法國國王為了兩國的友誼,決定把公主改嫁給西班牙國王Phillip,也就是Carlo的父親;Phillip是有名的暴君,把鄰國佛蘭德斯攻打得民不聊生,Elizabeth憂心法國人民的處境,決定順從嫁給Phillip。Carlo則將自己的肖像送給了她。

(Carlo和Elizabeth)

Carlo痛失摯愛,向自己的好友--侯爵Rodrigo吐露痛苦,Rodrigo正從佛蘭德斯歸國,力勸Carlo離開故鄉,和他一起前往佛蘭德斯保護人民。在Rodrigo偷偷把Carlo的信傳遞給Elizabeth,並勸Elizabeth見Carlo一面的時候,另一位公主Eboli剛好在場,以為Carlo愛的是她,深夜約Carlo在花園密會;因為蒙著面紗,Carlo誤認熱情的吐露愛意,Eboli拿下頭紗後,兩人都震驚無比。Eboli遭拒後惱羞成怒,決定報復Carlo,便把Elizabeth首飾盒裡的Carlo肖像交給Phillip。國王震怒,在異端祭司的慫恿下決定處死Carlo;Rodrigo為了救Carlo,把機密的叛變文件交給異端祭司,扛下Carlo的罪,後來在獄中和Carlo告別,終被暗殺,死前勸告Carlo救助佛蘭德斯,成為仁慈的國王。歌劇最後在Elizabeth決心尋死,Carlo拔劍向Phillip揮舞,終被侍衛刺傷,而皇宮內湧入被公主Eboli煽動的暴民的壯烈場面下結束。威爾第的音樂優美悲壯,這次曲風帶著異國情調,和埃及史詩的《阿依達》相像,場面浩大的程度也堪比擬。本劇重在三個男角,不像其他歌劇那麼偏愛女高音,因此用了更多的銅管,尤其法國號,帶動華麗的軍隊,戰亂,和宗教色彩。

(公主Eboli和侯爵Rodrigo)

重點是本劇的卡司。三個男主角(韓國男高音Yonghoon Lee演出Carlo,俄國男中音Dmitri Hvorostovsky演出Rodrigo,義大利男中音Ferruccio Furlanetto演出Phillip)程度極高,大概是本季大都會歌劇最強,也可以說是全世界最強的組合。大都會愛將Yonghoon Lee看起來30出頭(實際上有42歲了),紐約觀眾對他的東方臉孔和韓國聲樂教育的懷疑在他開口後煙消雲散,他的聲音帶著年輕的脆弱和焦糖般的細緻(這是紐約時報的形容),卻有足夠的亮度和響度,高音也絲毫不顯壓力;Yonghoon五官深邃,有點捲度的黑髮,穿上宮廷服飾也不違和。他漂亮的音色和Dmitri又暗又厚的男中音聲線完美結合(兩人都長得太漂亮,牽起手來有點令人害羞):



至於無人能招架他男性魅力的Dmitri Hvorostovsky,現場英姿煥發,銀色的頭髮在台上有種魔力,全身黑衣襯托他陽剛又美麗的臉,更顯貴族氣質;Dmitri動作俐落,聲音黑暗,充滿重量卻又能輕易爬升,在最長詠嘆調,也就是Rodrigo死前和Carlo訣別的片段,Dmitri是躺在Yonghoon Lee懷裡唱,卻輕鬆把他廣為人知的「連唱四段verse不換氣」的代表作獻給觀眾,唱得一旁的Yonghoon幾乎落淚。

Rodrigo's death:



唱Phillip國王的65歲義大利男中音Ferruccio Furlanetto原本就是以演唱Phillip聞名,一曲她不曾愛過我把Phillip身為一國至尊,在愛情中卻只是個絕望老人的嗚咽唱到全場歡聲雷動,掌聲長達5分鐘不止。

演唱令人動容的Ferruccio Furlanetto :



紐約時報樂評一向以尖酸刻薄出名,飾演Elizabeth的義大利女高音Barbara Frittoli得到了一般水準的批評:"Barbara Frittoli had a rough go as Elisabetta,struggling to project and sounding especially wide in her upper register—she was able to reach the top notes of “Tu che le vanità” but had to make a stop or two along the way to get there." 

飾演Phillip國王的Ferruccio Furlanetto卻得到最高讚譽:"his portrayal of the king is one of the wonders of the operatic stage, a complete interpretation that exemplifies the very best of operatic performance... Even at 65, there are hardly any signs of wear on Furlanetto’s voice—it remains a massive, dark, woolen instrument, and he steers it with amazing precision."
(飾演國王的Ferruccio Furlanetto)

這場歌劇從7點演到11點半(衝破萬難一周前就申報要提早下班啊!!!),真是心滿意足了。令人擔心的還是整場的中老觀眾群。幾天前朋友去看"Chicago"音樂劇.就算平日下午也一票難求。事實上Chicago不算百老匯最紅,每周演8場連演多年了,代表紐約的表演藝術觀眾和遊客絡繹不決,金錢實力也非常雄厚,相較之下,大都會一齣歌劇只演5場,每齣都大成本製作,加上世界第一流的男女高音從自己國家飛來,觀眾卻連orchestra都坐不滿。澳洲雪梨歌劇院和歐洲各大歌劇院比紐約先面臨觀眾流失(或老化)的危機,再過20年,紐約大都會歌劇會不會也開始減齣? 威爾第和普契尼會不會再也不為人知? 沒辦法,藝術最終也要從眾的走,Dmitri和Jonas Kaufmann發軟性流行樂專輯,聲勢在歐洲扶搖之上。別誤會,我也喜歡音樂劇,爵士和Pop songs,但是歌劇,歌劇阿。
歌劇和古典音樂還是最靠近我左胸口的那個位置。
也許我擔心得太多了。近距離不受打擾的看著世界大男高音男中音,全場在Yonghoon第一次開口時瞬間倒抽一口氣,還有Dmitri在長詠嘆調的換氣聲--我們在紐約。






2015年4月1日 星期三

[歌劇] 男中音 - Dmitri Hvorostovsky




Dmitri Hvorostovsky,全世界最有名的男中音;銀髮的男人味檔不住,剛毅又美麗的臉孔,當然還有他絕對強勢,帶著黑暗卻無暇的聲音;年僅27歲就奪下BBC Cardiff Singer of the World competition大獎,打敗當時的著名男中音Bryn Terfel後一炮而紅。和Anna Netrebko一樣,Dmitri來自莫斯科,完全展現俄國男人的獨霸性格,他自己也說每當我站在舞台上,我真的感覺自己是國王。十多年前在大都會歌劇院演唱尤金奧涅金後,被紐約時報譽為專為演唱尤金奧涅金而誕生於這個世界

男中音在歌劇中多半是第二男主角(男高音則負責扮演英俊小生角色),常見的設定是女主角不愛的丈夫,貴族,男主角忠誠的朋友,或邪惡的反派,或是像尤金澳涅金這樣帶著點爭議性的矛盾,可以說比起純情(愛不到就會自殺)的男高音,男中音角色令人又愛又恨,而還有誰能比Dmitri更能發揮那令人沉醉的邪氣呢?

Dmitri演唱《托斯卡》超級反派Scarpia,覬覦Tosca美貌的Scarpia在教堂中演唱的這首讚美歌,冷笑著看到托斯卡漸漸落入自己圈套的貪婪嘴臉,之後一錯再錯,將托斯卡強佔,虐殺托斯卡的情人,終被托斯卡亂刀刺死:



歌詞具有強烈威脅性的:
Go, Tosca! Scarpia nestles in your heart!...
It’s Scarpia that Arouses your jealousy.
There’s so much promise in your quick suspicion!
The crowd is forming into two wings.
Two goals,
I must tend to, the leader of the rebels
And the most precious thing. Ah those victorious eyes
To see the flame
Languishing with pangs of love,
In my arms...
One to the gallows,
The other in my arms...
Tosca, you make me forget God!



在2000年的一個訪談節目《Aria and pasta》中,Dmitri談論自己:

「我對音樂最初的記憶是父親彈奏的蕭邦和拉赫曼尼諾夫,兩個他喜愛的音樂家。父親總是反覆彈奏這兩個作曲家的作品,我坐在他身邊,心中充滿感傷,我總是無法克制地流下眼淚。這些音樂對我日後的人生和性格養成有極大的影響。

接下來我慢慢長大了。我三四歲的時候就開始唱歌了。我腦中全是演唱給祖母聽的記憶。祖母總是邀請了一屋子的客人來聽我唱歌,當時我非常害羞,卻總被迫站在椅子上為所有大人演唱,我恨極了那樣的場合,但祖母總是對我大叫:"我如此照顧你,給你東西吃,給你衣服穿,而你不願意唱給我聽嗎?給我唱!!" 我便照辦了。慢慢地我竟然感受到表演的樂趣。

我唱歌非常大聲,父親總是叫我"莫札特"而我會應答,然後父親就笑我說"你覺得你是莫札特嗎?"

音樂學校畢業後,我休息了幾年(男演唱家非常需要在變聲時期禁聲,否則嗓子可能會壞掉),這是我十三四歲的時候,因為不能唱歌劇,我就開始玩重金屬搖滾,我和朋友們組了團,看到了古典音樂和流行樂的交融可能性,覺得非常新奇,興趣盎然;但我很快地發現自己是重金屬搖滾世界中的"white Crow"(異類),因為某些原因,我的聲音對於搖滾樂來說過度有力,或者過度美麗了。

我父親的聲樂老師想把我栽培為男高音,但我很不樂意。要成為男高音,你必須早睡,吃清淡的食物保護嗓子。我當時有要好的女朋友,男高音的養成對我來說限制太多,同時我唱男中音的音域是更舒適放鬆的。父親的聲樂老師說我背叛了他的期待,十分不悅。

說到了我在英國卡地夫的音樂大賽(註:26歲的Dmitri打敗了當時更有名望的英國男中音Bryn Terfel,評審之一女高音Elisabeth Soderstrom在給Dmitri的評語欄上只留下一連串的驚嘆號,一個字也寫不出來)。在決賽等待的時候,我在化妝間坐著,忽然很愚蠢的伸手把舞台的轉播打開,Bryn正在唱,我就這樣聽著Bryn唱了整場表演,全身起了雞皮疙瘩,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對自己產生了懷疑,我覺得我可能不會贏,內心恐懼,但很快的我便決定在舞台上放手一搏(Dmitri選曲是Don Carlo中高難度的"Rodrigo's death")。在唱最長的那段詠嘆調主旋律時,我大膽的選擇了平常狀況良好時連唱四節不換氣的習慣,並冒然決定在台上重現一次,唱到最後一節,我眼冒金星,幾乎昏厥。但那是非常美好的經驗。到現在,我都還對那場比賽記憶深刻,勝利的結果已經不那麼重要了,重要的是那是我人生第一次迎頭奮戰。」



(1989 Cardiff singer of the world competition 比賽實況錄影)

Dmitri和Anna在莫斯科演唱的名曲《莫斯科之夜》,最有國際影響力的蘇聯歌曲,悲涼曲調反映了這個寒冷民族的悲劇色彩,好像可以看到俄羅斯色彩鮮豔的東正教教堂塔頂,卻又帶著一絲著國族主義的激情,全場像著魔般地跟著Dmitri唱,展現Dmitri在俄國的超人氣。



歌詞:
Even whispers aren't heard in the garden,
Everything has died down till morning.
If you only knew how dear to me
Are these Moscow nights.
The river moves, unmoving,
All in silver moonlight.
A song is heard, yet unheard,
In these silent nights.
Why do you, dear, look askance,
With your head lowered so?
It is hard to express, and hard to hold back,
Everything that my heart holds.
But the dawn's becoming ever brighter.
So please, just be good.
Don't you, too, forget
These summer, Moscow nights.

2015年3月28日 星期六

Jazz - 酷派爵士的學院風大師 Dave Brubeck和他的實驗音樂大軍

今天意外地天晴。
一杯清涼的無糖綠茶,一日好天氣,一個慵懶閒適的週末,一段即將展開的旅行。雖然窩在值班室,人想不愉悅都難。
心情好的時候,我非常喜歡聽Dave Brubeck的Take five和Blue Rondo A La Turk這兩首曲子。
記得以前大三開始唸書,最喜歡撐到半夜12點開始收聽99.7的夜半爵士節目。主持人用低沉撫慰人心的嗓音,輕輕的介紹搖擺大樂團(Big band swing),硬式咆勃(Hardbop)或是酷派爵士(Cool)之類的;我其實很多時候都聽不太懂,尤其是那些有尖叫嘶吼的,都忍不住關掉收音機。但是爵士這個東西聽久了,就算沒有什麼派別的概念,多少還是分辨的出來喜歡的類型。而Dave Brubeck更是我其中最喜歡的作曲家之一。
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是品君給了我們一些台灣鼓王黃瑞豐老師在行天宮圖書館演出的門票。老師那天上台介紹了好多經典名曲"Autumn Leaves","What a wonderful world"之類的。其中一首就是Take Five。我只記得從頭到尾我都很努力的數著節拍,暈頭轉向之餘總覺得薩克斯風手好似快樂的在陽光下溜著滑板拐彎滑行,帶著聽眾一下子掉到西海岸清爽的海風中,聽著聽著忍不住就笑了出來。好像也就聽到了演奏家們帶著調皮的笑與揶瑜,說:『我們就這樣玩玩看吧!』。
Dave Brubeck 自己就來自於悠閒歡樂的美西。說起來有趣,他原本可是想當一個獸醫呢。只可惜學校的老師告訴他"Brubeck,音樂學校就在對街;請過去上課吧,別再浪費我們彼此的時間了。"才誕下這顆爵士樂巨星。Brubeck的音樂大膽活潑,擅長把古典音樂的技法和音階和爵士樂結合(大概歸功於他的鋼琴家母親),曲風一貫輕鬆又不失巧妙的安排;我幾次到紐約求姐帶我去爵士酒吧,都沒有遇到他的作品;大抵是最近流行Fusion,又或是演奏的時間都是深夜,眼皮總忍不住犯睏,愛玩愛鬧的心性也收起來了些。
有時候聽爵士,也不過只求一種好像與演奏家更親近一點的感覺而已。西岸的四季走過這麼一個可愛偉大的爵士音樂家,我在天氣回暖的時候,膽子也會大了起來吧。

(附上最著名的專輯 - The Dave Brubeck Quartet - Time Out)

2015年3月26日 星期四

音樂劇 - If/Then - Idina Menzel另一感人勵作!


音樂劇"If / Then" (如果 / 然後) 是比較少見的時裝音樂劇,地點設定在曼哈頓,布景簡單,沒有傳統華麗的百老匯歌舞,但敘事性很重,需要動腦,是我第一眼並不太驚豔,事後卻越想越有餘韻的音樂劇。

女主角Idina Menzel十分知名,是冰雪奇緣艾莎女王的演唱者,也是Wicked 綠女巫的原唱卡司,更曾在曼哈頓奇緣中演出(我們常開玩笑說導演故意不讓她在曼哈頓奇緣中唱歌,否則愛美亞當斯怎麼混?)不過因為長得並不出眾,電影路多半飾演配角,歌喉倒是一等一的好,現場看很有氣質,情緒的感染力非常強。




故事從39歲的Elizabeth歷經離婚,回到曼哈頓從啟人生開始。在下城區麥德遜廣場上,她約了大學同學Lucas見面,又巧遇鄰居Kate,兩人都叫她跟他們走,這看似微不足道的決定,將帶來兩段截然不同的人生。音樂劇呈現方式非常有趣,Lucas叫她"Liz",Kate叫她"Beth",兩個名字都是"Elizabeth"常見的縮寫暱稱,音樂劇從Elizabeth在公園做出要跟誰走的抉擇開始,就把場景切換交錯,告訴觀眾兩個選擇各自的發展(而在兩個不同的故事中,只要被喚Beth的,我們就知道是跟Kate走的那個故事線,被喚Liz的,觀眾就知道是和Lucas走的故事線。兩個故事的場景雖然有很多巧合和重疊,只要抓好這個平行故事的敘事手法,就可以輕易體驗到Elizabeth在兩種人生中的各種悲歡。)

在和Kate走的故事線中,Beth因為忙著聊天,沒有接起一通紐約市政府打來的電話(後來我們知道這通電話是個一向賞賜她的舊識Steve打來的,代表著能大展身手的工作機會),接著在地鐵上遇見了英俊高大的軍醫Josh(Josh說,"我知道這很老套,但我總覺得自己認識妳"),Beth在Kate的慫恿下開始和Josh約會,意外懷孕,而後在生日宴上被Josh求婚,幸福的開啟了第二春,雖然一直覺得無法找到能施展長才的工作,卻陸續生了兩個孩子,建立圓滿家庭;




在和Lucas走的故事線中,Liz接起了紐約市政府的電話,原來是舊識Steve力邀她加入政府的"都市更新計畫團隊",有機會自己畫設計圖,拓展紐約地鐵線和各項公共建設,Liz於是投身於工作,一步步的將夢想實現在紐約的各個角落。感情上沒有依歸的她,在一個黑夜裡吻了Steve,卻遭已婚愛家的Steve拒絕,羞愧難當的她打了電話給一直暗戀她的Lucas,Lucas因此和她過夜了。在和另一個人生相同的生日宴上,Liz發現自己懷孕,Lucas也和她求了婚,Liz卻選擇把小孩拿掉,也中斷了和Lucas的友誼。

此時看來享受美滿家庭的Beth似乎比形單影支的Liz幸運,下半場劇情卻急轉直下。Beth無預警的被告知,Josh遭政府徵招,必須再入伍去伊拉克兩年,雖然不捨,Beth卻也只能目送堅持軍醫榮譽的Josh離去...幾個月後,前方便傳來Josh陣亡的消息。在Josh的葬禮上,Lucas(在這個版本中,Lucas是個同性戀,一直陪伴在Beth身邊)問她如果早知這個結果,還會選擇和Josh相戀嗎? Beth肯定的說,縱使知道Josh的早逝,她還是會選擇再愛一次,縱使承受了人生的最痛,她還是覺得自己的人生非常美麗,同時已準備好繼續昂首前進。這首"Always Starting Over",現場非常感人,觀眾被壓抑的情緒,硬生生被Idina Menzel的歌聲催化成淚水,止也止不住:




In my life I never thought I'd get a second chance
I thought I was done – then I met you
And though I never dreamed I could learn how to love again
I placed my bet
And you came through
I somehow still lost
I somehow always do
This time feels new

If we’re always
Starting over
Every brand-new morning
Then we’re always
Starting out
With the end in doubt
We can leave life for tomorrow
Or grieve all that we thought we’d do
Or make each moment new


現場演唱版:



故事的最後,兩段人生再度在麥德遜廣場公園重疊。喪夫的Beth與Lucas相伴推著孩子,竟在公園巧遇十年前緣緘一面的Steve,Steve第二次力邀Beth加入政府團隊,因此經歷了結婚生子的Beth,最終仍尋得這個夢寐以求的城市規劃工作(或者說,這個工作最終仍找到了她)。而孤獨的女強人Liz,同個時點也在公園裡遇到了退伍歸來的Josh(當然囉,在這個版本的人生中,Josh沒有死,仍然找到了Liz,用同樣的話向她搭訕--"我知道這很老套,但我總覺得自己認識妳"),遲來10年的戀情蓄勢待發。

一個選擇帶出了兩種人生,不只是婚姻和事業間的權衡,也是命運的奇妙,最終觀眾了解,其實只要真實地做自己,不論如何抉擇,都將殊途同歸;遇到愛情勇敢掌握,遇到好的工作機會全力以赴,也許過程波折,最後你的心總會引領你到該有的位置。